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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冗的要求当然被拒绝了,江姜那是白天没事,可以补觉,叶冗可是要去上学的,先熬夜,再去晨跑,还要去上课,简直猝死三件套。
被拒绝了晨跑请求,叶冗有些沮丧,但也没坚持,只是每天下午放学就来江姜住的地方,找他一起去吃晚饭,然后陪他一起去上班。
江姜还是每天戴着手套,他总觉得再这样下去,手指都要被捂白了,说不定到时候失去了金手指,他的手指也可以白得发光。
他本以为金手指只是一点小小的复活副作用,总会消失的,就像他跟叶冗的相遇一样,短暂的缘分就当做意外惊喜,随着两人生活方式的南辕北辙,总会渐行渐远。
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江姜的手指还是在发光,叶冗也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报道。
最高兴的是江姜的客人们,特别是那群常来的固定客人,五颜六色的奇行种们兴奋得不行,仗着自己打扮得妈都不认识,肆意挥洒着报警了警察都不收的xp。
“小王好酷啊,戴了黑手套更酷了,呜呜呜小王能不能骂我两句啊。”
江姜冷酷地看了一眼那只打扮得像开屏火鸡一样的客人,简短地拒绝了他:“不能。”
客人顿时发出痛苦的哀嚎,还好酒吧里很燥,音乐的声音盖过了一切,不然别人还以为这里杀鸡呢。
叶冗一直跟在江姜身边,见状笑眯眯开口:“虽然客人说什么都是自由的,但我还是建议您去看看医生呢。”
换成一般的客人可能会生气,但是这群客人被这么一怼,立刻像中了大奖一样轰然叫好,互相碰杯。
开屏火鸡客人也不生气,哀怨地看着叶冗:“小叶也很会啊,忠犬人设捏得死死的,但是我才是客人,你服务对象改一下啊。”
江姜瞥了他一眼:“叶冗不是酒吧的工作人员,你们不要胡说八道。”
五颜六色的客人们一部分垮着脸,一部分更兴奋了:“小王第一次说这么多话诶!他超爱!”
“我觉得还是小叶更爱,这可是打白工啊,换成诸位谁能做到啊?”
此话一出,本职社畜的客人们一下子代入了,纷纷戴上痛苦面具,冲叶冗比起了大拇指:“你赢了,是你赢了。你超爱!”
虽然不知道这群人到底在说什么,但超爱还是听得懂的,叶冗悄悄瞥了江姜一眼,压下了嘴角的弧度,跑过去帮忙换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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