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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时候就像一出舞台剧,我们粉墨登场去上台表演,大多数人记着的可能还是台上的光辉时刻,怀念着的是那时候的纵情声色。其实人生大部分时候活在台下,是下场后的孤独和落寞,是不断的化妆、练习、背台词、修正表情,等我们发现这个的时候我们已经老了。
我那时候十八岁,正好成年,注意,这个小说里所有人都是成年人,没有一个小孩子,未成年人别看这本书,爬得远远的,省得又说我未成年人负面导向,我他妈生不起那气。那时候从没想到自己哪天也会变老,变老对我来说完全就是鬼一样的东西,我热爱着生活,热爱着活着,每天都要做一点事彰显自己还活着——我喜欢各种运动,不论是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我都可以上手去就玩,每天出一身汗觉得特别过瘾。学习虽然不太用功,但是每天都按时按点去学校,把自己能听进去的都学会,尽量把所有课本上的东西都看几遍。我不太喜欢和老师打交道,过去的老师总是体罚学生,而我又特别淘气,因此老是被老师揍——你们千万不要学我,在哪里就要守哪里的规矩,在人类社会里,学会守规矩是生存第一法则。
因为调皮,我隔三差五就会惹到别人,要么被大我几届的学生或者社会人追,要么被姑娘拎着书包像流星锤那样耍起来追,但是他们一概追不到——如前所述,我跑起来真的很快,而且体能很好,跑多远都不怎么喘气——我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做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这样做十来八组,有很大俩块胸肌和七块腹肌,第八块是怎么都练不出来了,这玩意需要科学的方法才能弄出来,我没有那个条件——但是基本的肌肉我是有的,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也是第一等的人才——我学习成绩一般,但是语文学得扎实很擅长写文章,但凡有什么写文章的比赛我都要拿一等奖,拿个二等奖我是真的会生气,就像犯了什么错误似的灰心——我虽然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什么样子,但是大概知道自己的长处是在哪里,因为喜欢写作,在这方面也下了很多功夫,总算在同学里也是有一技之长的人。
总之,我年轻时候大概就是这么个人,下面我们进入正文。
我那时候有个小帮派,成员就是我、真贱(因为他姓甄,很贱)、胖子和发小,那时候每周六下午还有俩节课,我们上着就不想上了,几个人跑出来打篮球——我们那边的天气是那样的,早晚冷到蛋蛋都缩到喉咙眼,一到白天太阳又晒得你蜕油皮,所以很多人其实很黑,我在老家认识无数姑娘,只有一俩个天生异禀的皮肤很白,其他都是黢黑——她们只有去了城市特别是南方的城市才白得起来,不然很可能一生都是黢黑——也就是说其实特别晒,所以我打了一会儿就找了个阴凉的角落坐着,很快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下午的时候胖子和发小都有事跑掉了,我跟着真贱去电影院看电影——我们那个小县城有个电影院,大概每个周末或者过年过节就会放电影,我们那几天正好赶上马上要过端午,所以每天都有电影看。真贱没钱,但是电影院检票的是他堂哥,所以我俩没花钱就进去了,第一部是金城武《马永贞勇闯上海滩》,看完了真贱又拉着我躲到二楼贵宾席,清场以后他们放了徐若瑄的一部很有看头的电影...好家伙,虽然那时候我们几个经常租着碟通宵看这类片子,但是电影院还是第一次,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我们那个地方的人也是够生性的,大概就是大家都被憋坏了吧...看完了,因为马上要过端午,有庙会一类的集会,真贱又带着我过去体育场那个洼地去赶会...
我们那里每年赶会都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过来,比如马戏团、杂技团,歌舞团一类,马戏团里有一些狮子老虎,杂技团里有俩个头的女人、吞剑的男人,歌舞团嘛...就是有很多女人做歌舞表演,穿着略微有点清凉那类——那时候每一个这类的演艺团体都要弄一些噱头放在外面吸引别人的眼光,怎么说,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哄我肯定是没戏的,所以我其实是跟着真贱在四处乱转——中间真贱花了俩块钱我俩去拿气枪打气球,一块十枪,他打中六枪而我只中了三枪,我就把摊主的气枪扔到对面人家屋顶上让他爬上去捡...
总之,最后我俩走向了我的命运之地,也就是歌舞团。讲真,我查理哥当时只觉得恶心,因为歌舞团门口支起了一个小台子,有穿得比较不雅的女人在那里跳舞吸引别人买票进去看...说实话,我打小就品味很高,一些三四十岁的老妇女穿得那么不合适在那里乱扭乱跳只会让我觉得羞耻——当然,也有年轻的,但她们也是那样,就像去了夜店,特别是其中的一个——那个女的衣服都穿得松松垮垮,像狒狒一样腚后拉着很大一坨,所以我给她起了个外号叫‘松岗’,这个女人后面帮了我很多忙,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我其实看到这个场面就觉得很恶心了,想撤,但是真贱告诉我好姑娘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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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都来了,高低进去看一眼..."他这么跟我说。
那就进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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